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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一直等到你给为止(收费流氓招)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公任电修    时间: 2010-11-5 19:56     标题: 一直等到你给为止(收费流氓招)

  最近,小镇上各店主哭恨不成,就连平日里“环卫垃圾费”也不肯交的“钉子户”,最终还是乖乖的交了钱。
  连日以来,一行十多人出没在镇上各家店铺,此行人一进入到店铺里,就把店铺挤得“水泄不通”,出去快的十几分钟,久的一两个小时,反正说不定。此行人会不会是黑社会,会不会是进店收保护费?
  通过明查暗访,记者终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。这伙人是由当地政府、地税组成的专项征税工作队,所谓的这次“专项”是指“土地使用税”和“房产税”的征收。按照规定,凡是在房子里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必须缴纳,无论从事何种行业。以往,这两种税是按照实际经营面积同时计收的,比如,一间面积为10平方的店铺,“土地使用税”(面积X单价税)是30元、“房产税”(面积X单价税)是40元,你就得交70元,这是按年度征收的,单价是他们自己订的。实事求是的说,镇上90%以上的店主不肯交,前几年,他们就专门针对一两个人进行开刀,叫“杀鸡敬猴”,但收效甚微。之间也停收了两年左右,今年“重出江湖”,他们又有什么新“举动”呢?他们逐家逐户的进去,这点跟往年一样,没新意;进去后,遇到店主不配合(也就是不交钱)的,他们会“温情提示”:你不愿意交可以,我们不会没收你的东西,不会跟你吵架,不会威胁你,我们会一直坐在你店里面,今天这样明天也一样,直到你交钱为止。这点就绝了,有创意!他们赖在你这,你还用做生意吗?
  据了解,一些在平日里不肯交“环卫垃圾费”的“钉子户”,在这种收费流氓招的攻击下,也妥协了。看来,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”一点不假,而“这招不灵就用彼招”,果然有奇效。
  方式的改变,也就改变了结果,尽管其性质不变。
  从中,你是否有所感悟?
  
作者: 临城修理    时间: 2010-11-5 20:19

到我这来的话,我就上门去,反正上门活多点,让他们给我看店!哪怕客户遥控器没电了,我也溜门,让政府部门给我看门,我也牛牛!
作者: ZHUGUOJUN    时间: 2010-11-5 20:24

他们来时在店里倒碗天那水,猛洗电路板,熏死他们!注意自己戴个口罩1
作者: 桥东电器    时间: 2010-11-5 20:54

本帖最后由 桥东电器 于 2010-11-5 20:58 编辑

等 等白等!等 到大家都白了头也不给钱 [wma]http://www.xysc.ha.cn/bbs/uploadfile/2005-10/20051061932710.mp3[/wma]
作者: 变龙    时间: 2010-11-5 21:18

老哥,你这一档档口应该有十年八年了吧!!!当年我在你那里附近开的修理档就是这样给赶走的,想不到八年了政府又来这一招
作者: 磊利    时间: 2010-11-5 21:18

如果大家都给了,那也没办法了。
作者: 丁斌    时间: 2010-11-5 21:38

不会吧   应该没有这样的乱收费吧!!!!!!!!!??????????

其实别怕  到你们县(市)的物价局去告他们

他们没有这样收费权利

同时 也可以警告他们  没有得到你的许可  他们不许进你的家门  站在门外是可以的  你就让他们站   

否则 你可以打110报警
作者: fengjunping456    时间: 2010-11-5 21:39

招数真是层出不穷啊!
作者: A范强泰    时间: 2010-11-5 21:45

叫他们去辽宁电视台要吧。
作者: 公任电修    时间: 2010-11-5 22:02

不会吧   应该没有这样的乱收费吧!!!!!!!!!??????????

其实别怕  到你们县(市)的物价局去告他们

他们没有这样收费权利

同时 也可以警告他们  没有得到你的许可  他们不许进你的家门   ...
丁斌 发表于 2010-11-5 22:38
  他们说这是“税”,不是“费”,“税”代表“国家”,不纳税就是犯法。还说,任何部门都无权过问和管理他们。
作者: 丁斌    时间: 2010-11-5 22:22

呵呵  他要收  你就让他出示物价部门颁布的收费许可证以及审批手续

如果没有(当然)  你就可以拒付!

并且 可以直接请他们站在们外
作者: 丁斌    时间: 2010-11-5 22:28

呵呵  想当年  我们这里的家电管理办  乱收费

我出头3次  3次将官司打赢     维护了我县家电维修行业从业人员的集体利益

职能部门都有其上级主管部门  只要你有理  你就可以直接上访  一级不行  再上一级

小GCD  上面的大GCD还是讲道理的  

最后不行  也可以到法院去告! 别以为小市民就搞不定那些胡作非为的小鬼子
作者: 徐国强    时间: 2010-11-6 06:56

遇到这样的政府干部没办法,这就是“喝血”社会的工作人员。
作者: 稳稳    时间: 2010-11-6 07:05

对“叫他们去辽宁电视台要吧。
作者: ACK    时间: 2010-11-6 07:36

[attach]197111[/attach]
作者: 永春家电    时间: 2010-11-6 08:29

一定有高人支招
作者: 走街串巷    时间: 2010-11-6 08:53

[b]这是中国特色[/b]
作者: chunfa_123    时间: 2010-11-6 09:37

是垃圾处理费吧,我们这每年交一次;72元。是地方政府“非税收入”,交地方财政局。从票面上看,应该是正规的。
作者: 杨伟国    时间: 2010-11-6 10:10

楼主啊!你交的钱,拿去做什么了?是不是他们吃喝欠账了没钱还?我们这儿还要收07,08  ,09 年的钱,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?
作者: 雄华家电维修    时间: 2010-11-6 11:10

呵呵  想当年  我们这里的家电管理办  乱收费

我出头3次  3次将官司打赢     维护了我县家电维修行业从业人员的集体利益

职能部门都有其上级主管部门  只要你有理  你就可以直接上访  一级不行  再上一级

小 ...
丁斌 发表于 2010-11-5 22:28
他有时间陪你,你有时间陪他吗?
作者: 丁斌    时间: 2010-11-6 11:28

如果是垃圾处理费  那不缴纳就是自己的不对哦

因为那是环卫工人的工资  什么费都可以欠   欠卫生费就是缺德!

我嘱咐过我的员工 只要是收卫生费的来了  谁在店谁直接给 不用请示我  我这里每月元 每月环卫上门收取
作者: 大学校园    时间: 2010-11-6 12:14

唉,要是多几个像丁版主这样正直、有魄力的人,出来维护正义就好了!、、、、、、
作者: 二零零八    时间: 2010-11-6 15:11

这一招真厉害
作者: 陈众宝    时间: 2010-11-6 15:14

狗日的家伙。变相收费!!!!!!!!!!!
作者: 黄色枫叶    时间: 2010-11-6 16:25

腐败!!!!!!!
作者: 论坛维修师    时间: 2010-11-6 16:41

收保护费的来了,黑社会啊
作者: yuzhaobin    时间: 2010-11-6 21:03

招数真是层出不穷啊!
作者: 新视达    时间: 2010-11-7 09:58

他娘的,他说他收费有理的话敢给现场录像录音放网上么?
作者: 留念    时间: 2010-11-7 11:58

这就是有文化流氓和普通流氓的区别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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